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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关某无照加工销售不锈钢板行为被查处
时间:2015-07-09 来源:www.xjkjszp.com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工商局石鼓分局对关某某无照加工销售侵犯“长城”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不锈钢板的行为作出罚款捌万元的处理决定。

2015年6月10日,石鼓工商分局雁北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当事人关某在衡阳市石鼓区南玻钢化玻璃厂内加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锈钢板。次日,雁北工商所曾翔所长向分局主管副局长罗卫民作了汇报,罗卫民副局长批示,立即派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核实并立案调查。

6月11日,雁北工商所曾所长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在石鼓区南玻钢化玻璃厂内发现标有各种品牌的不锈钢板膜15卷,不锈钢板1张,当即对当事人关某加工现场涉嫌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锈钢板采取了暂扣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关土金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14年3月份租赁衡阳市石鼓区南玻钢化玻璃厂厂房,从事加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长城”、“宇航”、“远航”“长实”、“泓腾”)不锈钢板。以上商标权利人从没授权或许可给关土金进行生产、加工。至本局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加工销售不锈钢板13吨,进价每吨14000元,销售价每吨14500元,获利6500元。其中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不锈钢板3吨,经营额43500元。

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不锈钢板,其行为属于无照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石鼓工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关土金处以8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