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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补贴上调15%,免收1-3个月房租...好消息来了!
时间:2020-04-22 来源:
为支持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4月17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养老服务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三方面明确相关措施要求。
疫情期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上调15%;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而发生经营困难的养老服务机构免收1-3个月房租;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准予不超过 3 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允许养老机构在疫情期间减免、缓缴部分费用。
除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慎终如始做实做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全市养老机构“零感染”底线;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切实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服务保障。